协会信息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成立于1993年,现由全国工商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是在民政部登记注册、专门从事中国民营经济研究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研究会在全国工商联领导下,开展民营经济理论、政策、法律和实践问题研究,组织开展各类学术和会议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研究咨询和业务培训服务等,致力于成为国内外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民营经济研究机构。
2019年12月,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和领导班子,全国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兆前当选为第五届理事会会长,中央统战部四局局长张天昱、中央统战部研究室主任张健等17人当选为副会长,其中全国工商联研究室一级巡视员李飞当选为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为李定,第二届会长为保育钧,第三、四届会长为庄聪生。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理论联系实际地研究中国民营经济管理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民营经济领域的咨询、科研和教学活动,为政府制定和执行管理经济社会的政策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的业务范畴:
(一)开展政策咨询和提供政策建议。开展与宏观经济管理政策、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政府经济管理决策科学化等方面的理论和对策研究,提出全局性、前瞻性的政策建议,在经济政策制定和各级政府经济管理科学化等方面发挥参谋作用,不断提升研究会咨询工作的水平。接受和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及国有大企业委托的课题,为政府管理经济和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咨询服务。
(二)进行叙述交流和组织高水平的理论研究。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民营经济学领域的不同层次公务员培训的课程设置、培养方法,提高公务员解决民营经济领域问题的能力,拓宽民营经济的研究领域。组织出版有关民营经济学的专著、研究报告及参考资料;引进、翻译国外成果;建立民营经济研究案例库等。
(三)组织联合攻关。坚持为改革开放服务、为政府工作服务,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及现实问题,组织研究具有国内外重要影响的课题,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学术前沿,整合各种资源,集体协作攻关,努力产生一批在国内外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研究成果。
(四)培育师资力量。协助政府部门开展政府民营经济管理培训,提高政府民营经济管理的理论水平和实际能力。逐步开展企业经营管理培训,培训企业高级经济管理人员。
(五)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加强同国内外民营经济学教学部门及有关学术团体的学术交流。组织调研团进行实地考察与调查、研究活动,介绍和引进国外先进的、行之有效的经济管理经验,促进国际经济学术交流。定期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论坛)或国内学术研讨会(论坛)。及时向社会披露研究会的相关活动和研究成果。
(六)办好会刊及其他学术活动。办好研究会会刊,为民营经济学的研究、交流提供学术平台,反映民营经济学研究的最新动态,推动民营经济学前沿问题的研究;组织学术研究成果评估等。


